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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門首輔的團寵錦鯉妻_第101章 更新法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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湊到衛旁邊,低聲問:“他說的可是真的?典賣妻子,在這裡不犯法?”

抿着,卻無奈點了點頭。

錦鯉倒吸一口涼氣,一句髒話險些口而出。

“那、那退婚呢?當真犯法?”

閉了閉眼,依然點頭。

錦鯉原著讀得,只看大致節和爽點,這些律法細節,就沒仔細去摳。

這會兒,把早已存的原著翻出來細細搜索,果真找到了這方面的容。

在這個世界當中,一旦有人證明過的婚約,律法上便是有效。只等子過門,便真正的事實婚姻。

子有“七出之條”,比如不孕、不孝、善妒等等,男子便可休妻,或者解除婚約。

子若想主解除婚約,則需拿出男子犯罪的證據。

若拿不出,還要解除這婚約,自己與慫恿者都要鞭打五十下,以示懲罰。

在古代,男子娶妻不易,對待妻子又常常十分惡劣。

便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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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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