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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讓你開出租,沒讓你千里追兇!_第579章 柯東明簡單地介紹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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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參與打鬥,怎麼會在死者的服上找到你的指紋?”

“好吧,我真的記不清楚了,我當時只是打了他一拳......只是一拳而已,我打他的時候,他還很神的,一點事都沒有。他是後面才出事的。”

“由於死者的死亡時間與你們打鬥的時間非常接近,所以最終的參考數據將會定義為,越是接近死亡時間,誰出手就越是會遭到陪審團的懷疑。

不幸的是,在給予死者創傷的順序里,除了第二被告之外,接下來就是你,你就是第三被告。換言之,你打了死者一拳,隨後第二被告接着毆打死者,才導致了死者的死亡......”

“不對!還有顧思督,他當時追在角落裡,對布萊克拳打腳踢,我們都沒有繼續手毆打布萊克,只有他紅了眼似的,瘋狂地毆打着,直到布萊克氣絕亡......”

柯東明很憾地告訴他:“停車場的閉路電視拍不到角落裡的況,它只拍到你跟第二被告有手毆打死者,至於第一被告有沒有繼續毆打死者,我們本就沒有證據。

因為閉路電視本沒有拍到當時的況。如果真的要指出第一被告繼續毆打死者的現象,你就只能自己出庭作證,親口指證他,因為當時現場只有你們三個人。

葉楓也接着補充:“但是最大的問題也在這裡。我們以前也理過不類似於這種毆打的司案件,像這種類型的況,通常是被告與被告之間互相指責與控告。

這時候就要看陪審團願意相信誰的供詞了。換言之,你準備指出第一被告繼續毆打死者的事實,第一被告也有可能反咬你一口,說不定他還會計劃法庭聯盟。

企圖聯合第二被告將矛盾全部轉移到你上。他們只需要讓陪審團相信,在死者倒地以後,他們都沒有繼續毆打死者。

只有你繼續毆打死者,那麼你將會被判謀殺罪名立,他們頂多就判故意傷人罪。你隨時有可能被判終

葉楓將手裡的筆扔在桌子上,聳了聳肩膀:“大致上的況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