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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哀歌_第806章 烹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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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話音落下,他後一名廷尉員立刻上前,打開一個木箱,裡面正是邯鄲所有鄰里畫押的證詞。

“其二罪,構陷忠良,戕害降臣。邯鄲城破,已投誠我大秦之原趙國校尉三人、都尉四人,本已放下兵,歸順王師,更獻上兵符名冊,願為我大秦效力。然郭開,只因昔日與其有過節,便被其羅織罪名,投大牢,嚴刑拷打,盡數害死。此七人明大義,識時務,已為我大秦之臣,其家眷亦在東郡安之列。郭開此舉,令我大秦降臣人人自危,搖我大秦軍心、國本,此,乃構陷忠良、敗我軍心之罪。此為七位降將臨死前之書。”

又一名廷尉員上前,呈上一卷沾滿了暗褐跡的布帛。

“其三罪,藉機斂財,強佔民田、民。郭開借‘清剿’之名,凡其所覬覦之田產、商鋪、珍寶、,皆以‘涉案’為名,強取豪奪。前後七日,勒索金逾二十萬,強佔民田一千二百頃,掠奪良家子三百餘人。其所斂財貨,至今仍堆積於其相府之。其行徑,與盜匪無異。此,乃貪贓枉法、禍國殃民,魚百姓之罪。此為查抄其府所獲之賬簿,與害民眾之書。”

最後一個木箱被打開,裡面,是厚厚的賬簿與一卷卷帶的申訴狀。

“其四罪,王權,敗壞國法,辱我大秦聲威。此獠為壯聲勢,竟將大王令,泄於其豢養之地、流氓。任由此輩手持王命旗幡,於邯鄲城中橫行霸道,敲詐勒索,肆意凌辱百姓,其行徑之惡劣,致使邯鄲百姓誤以為此等暴行乃大王授意,乃大秦國策,使我大秦天威蒙塵,王師仁義之名盡毀。此,乃王權,踐踏國法之罪。”

“綜上所述,降臣郭開,罪孽深重,天怒人怨。其行徑,人神共憤,天地不容。按我大秦律:矯詔擅殺者,腰斬。構陷忠良致死者,梟首。貪墨軍資民財逾萬金者,車裂。王權、敗壞國法者,族誅。郭開四罪並罰,擢髮難數。”

李斯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狠狠刺郭開心上。

宣讀完畢,他將奏章高高舉起,聲音冰冷:“臣李斯、陸凡,聯名懇請大王,依律嚴懲,以極刑,以正國法,以儆效尤,以冤魂,以安天下民心。”

當“以極刑”四字落下,郭開早已面無人

他癱在地上,渾着,裡語無倫次地辯解着。

“不…不是的…臣沒有…”

使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