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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無雙好聖孫,請老朱退位_第1016章 吏治清明!綱紀一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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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6章 吏治清明!綱紀一新!

幣制一統、商貿重興的背後,最本的支撐,是朱高熾以鐵腕定下、卓敬與練子寧全力落地的吏治大整頓。

若說銀元是南洋的脈,那吏治便是南洋的骨架。

骨架不立,脈再暢,也終究是一盤散沙。

而如今,這套全新的制與監察系,已然徹底紮、全面見效,南洋場風氣為之徹底翻轉,昔日沉痾積弊一掃而空。

自大將軍王定下“漢掌印、土為副”的鐵律之後,南洋從總布政使司到府、州、縣、港口衙署,層層衙門、層層職權,全部重新洗牌、重新定編。

馬六甲總布政司居中號令,呂宋、爪哇、蘇門答臘、婆羅洲等分守一方,所有主、掌印、一把手,一律由朝廷選派的漢臣擔任。

這些員多為科舉正途出,家室、基、前程皆在中原,與南洋本地教派、土族、番商沒有盤錯節的利益牽扯,心向朝廷、聽命中央,斷無割據自重、違的底氣。

而原本地部族頭人、土王親貴、歸順已久的地方首領,凡真心歸化、安分守法、悉風土人者,朝廷量才錄用,授以同知、判、通判、吏目等副職,負責協調語言、通部族、宣導風俗、協助理事,給足面、給足俸祿,卻不掌印、不決斷、不掌兵、不直接經手錢糧戶籍。

一正一輔,一一外,一剛一制一清二楚。

政令自上而下發,自布政司直達州縣,自州縣直達村寨,再也沒有“政令不出衙門”的頑疾。

從前那種“府文書寫得堂皇,一出城門便廢紙”“土私下發號施令,漢形同虛設”“部族只認頭人不認府”的象,徹底為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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