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_第二千一百九十一章 大明收歲貢條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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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管禮部的陳以勤陳閣老,火急火燎地走進來。
郭閣老不不願地出去了。
“高藩台,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吧。禮部這段時間是忙得腳不沾地了。你應該知道,朱雀國、東洲國來請封,實在是給我們出了一個天大的難題。在昨晚接到首輔通知,本幾乎是徹夜未眠地想了好幾個問題。畢竟難得見到你一次。”
“但就在剛剛,裡面最棘手的問題沒有了。不知道,高藩台知道嗎?”
陳閣老耐心地拉家常做開場白。
高翰文讓邊上太監換了熱茶,喝了一口才問道:“為什麼呢?他們請封的使臣走了?”
“哪裡呀,是皇上突然同意了。不僅同意了,而且還正式約定,朱雀國、東洲國為不征之國,為大明正式外藩。甚至國主的金銀,兵仗局那邊都開始趕製了。”
“為什麼?”聽到陳閣老如此說,高翰文也嚇了一跳。這大明朝的政策變這麼大嗎?時隔一天就能突然來個180度大調頭,就不怕扭着脖子。
“早上,皇上還召見本去討論過。你們新學以出其不意出名,怕是也想不到為什麼?”陳以勤笑着說道。
“為什麼?”高翰文重複問了一遍。
“朱雀國那邊承諾簽訂正式條約,條約規定,每年固定給我們大明朝歲貢40萬兩銀子。其中10萬兩銀子直接給朝廷,另外40萬兩由徐家人在大明立朱雀信託公司管理。大明朝廷在信託管理的利潤中有八的分紅權。當然,信託經營正常稅,接朝廷正常查賬。而且這每年40萬的本金是不得遷移出大明,只能在大明經營使用。”
“從此以後,大明、朱雀國約為宗藩關係。類比朝鮮。兩國派質子來京城常住,國子監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