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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_第四百零八章 又見正德遺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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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給一頓庭杖後,封了個鎮國中尉的品級,發回原籍了。條件當然就是之前逃難路上死了的兩個宗室可不準四宣揚。

嘉靖本來就是外藩主大,就怕別人說過河拆橋,當了皇帝就不顧外藩宗室死活了。這個臉面還是要的。

這個政策,能不能落實已經不太重要了,關鍵是能把以後地方宗室出事後,嘉靖和朝廷的責任摘出去不,就相當不錯了。

這種只有好沒有壞的政策,制定起來倒是雷厲風行的。

第三條又是神奇的正德詔。

看得高翰文都要以為自己的眼睛出了什麼問題。

但好在雖然是奇葩的中旨,正德先皇兄詔,但容還是比之前去台彎建祠堂正規多了。

就是召天下士紳獻書,增補永樂大典。

雖然,容很正經,但很顯然,徐階還是守住了清流的底線,閣沒有票擬,所以只是中旨而已。當然,另一個原因是編書刻印相當花錢,徐階對這種要花錢且沒明顯好的項目那是百千萬個不會同意的。

也不知道這老皇帝要幹什麼,但新學這邊的東西從來都是有一份資料,岳百戶就抄錄一份的。改天去問問岳百戶,數數之前抄錄的份數,就知道新學的響應力度。這一點高翰文倒不擔心難以應付。

不僅不難應付,高翰文還當一回忠臣上書如何辨別書籍的重複無效況,就是從中心思想、主客要素與字詞重複來辨別無效文獻。凡判定無效文獻,則視其是否有新意來判斷是否列附錄索引就行了。

寫完就吆喝了新來的總旗,讓其轉給岳百戶,遞到京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