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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闢蹊徑:開局收穫女神芳心_第351章 在經過公檢法這麼多部門的聯合審查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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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酗酒的人,在酒的作用下,往往會做出一些,他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事!因為酒對於人腦神經的傷害,非常巨大,且不可逆!”

覃治略微停頓了一下,繼續說:“我當然從資料上看到了,黎忠良近年來了家暴男。但請各位注意,家暴男未必就是殺人犯!黎忠良之所以承認,他殺了王明芳,很可能是由於,他在王明芳失蹤之前,的確手打過,而且打得很重,甚至還可能造了,把人打休克的況!而黎忠良在酗酒過量之後,很可能出現部分記憶喪失,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斷片兒’了!他只記得,自己暴力毆打了王明芳,或者致使王明芳昏迷!之後的事,他卻記不清楚了......”

還沒等覃治說完,應同初已經冷笑着打斷了他的話:“覃治同志!你在這裡說什麼夢話?你現在模擬的是警察份。也許?可能?這些詞,是一個警察該說的嗎?你的所有推理,全都是自己的主觀臆測吧?”

“你想說,黎忠良沒打死王明芳,卻以為他打死了,所以才認罪,而真兇另有其人?這是什麼狗屁邏輯,小學生編故事嗎?”

覃治耐心地聽他講完,這才說到:“沒錯,我用的詞,大部分都不是定語,因為我的份,並不是真正辦案的刑警,而且就算是刑警,在沒有真正結案之前,也不會用定語的!不過,既然應隊長想聽定語,那麼請先回答我的兩個問題!首先,請問應隊長,那的死因是什麼?”

應同初略微回憶之後說:“法醫鑒定是刀傷!腹部,至有三致命刀傷!”

覃治點頭:“那麼,警方在黎忠良和王明芳的家裡,發現跡了嗎?”

“......”應同初一愣,這個結案報告上沒寫啊!

覃治接著說道:“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沒有!警方並沒有在黎忠良和王明芳的家裡,發現任何跡,,以及兇!你可以說,這是黎忠良後來理過了!但事實上,並不是這個況!因為黎忠良最後一次毆打王明芳,是在晚上七點左右!他是打了老婆才喝酒的。”

“第二天,黎忠良酒醒之後,就到嚷嚷,說他媳婦跑了!這一點在檔案中有着明確的記載,也有鄰居的證詞!黎忠良打老婆,每次都用拳頭,或者打耳,這樣能打死人嗎?就算打死了,這個時間段,黎忠良也不可能把王明芳的,搬運到村外地里的草叢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