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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洪武元年_第1108章 九族加鄰居,這算十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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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最典型的例子,《大明報紙》上連劉四小姐都敢編排,什麼牛之類的段子更是層出不窮,甚至還暗地編排“朱皇帝打仗打輸了不介意,允許史秉筆直書,但是斗狗斗輸了卻着史他贏”,更別說什麼“朱家最重要的傢板”這種段子。

論起“大不敬”,誰能比得過《大明報紙》?

然後,《大明報紙》依舊活得滋潤,照樣胡編排,他朱皇帝還得着鼻子說一句“那老百姓每願意看,那就由得他們去。”

可是“伺機將孩送進宮裡做太監”,這個罪名可就不一樣了。

聖意是大忌。

太監干政同樣也是大忌。

妄圖通過太監來縱皇帝,這都已經不是大忌小忌的問題了,這是妥妥的拉着九族老小往閻王殿一路狂奔!

朱皇帝輕輕敲了敲前的桌子,忽然冷笑一聲道:“算了,他們不想活,咱也不可能非得哭着喊着求他們別死。”

“凡是閹割他人孩為火者的,一概按照謀反外加採生折割置。”

啥?

按照謀反和採生折割置?

好傢夥,謀反的罪名足夠誅連九族,採生折割不誅連九族但是這玩意兒它誅連鄰居。

西滿

殿

西

調

婿

使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