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全能軍師_第4621章 現如今的漢國(1)
第4621章
現如今的漢國,司法權已經完全從政權當中剝離而出,為了以督察院和大理寺為代表的獨立系!另外,軍權歸皇帝統轄,漢王劉緯持印理政,相當於代理皇帝,便由他以攝政王的份,統帥三軍!
那麼,閣丞相剩下的權力,就只有政權了,也就是治理政的權力!包括外事務、地方行政、治理農桑、維持治安、賦稅錢糧、人員任免、員評審、工商管理、營造維修、文教育、出版宣傳等等事關國計民生的諸多容,其涵蓋面,還是很廣的!
換言之,除了軍權和法權外,其他都是閣丞相說的算,權力還是相當大的,仍居群臣之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六部尚書,則分管行政,各自職權範圍不同,對丞相負責,而丞相呢,則對皇帝和天下百姓負責!
所謂六部,其實無需更多解釋,您也一定知道每個部的職權範圍都是什麼!不過,有個部門需要特殊解釋一下,那就是兵部!劉緯設置的兵部,不是參謀本部,參謀本部並沒有取消或與之合併,仍然存在!
如此設計,會不會有職權重疊之嫌疑呢?可能會有點,但是,兩個部門的質,是完全不同的!可以這麼說吧,兵部主要負責的是軍事保障,參謀本部則負責軍事調和指揮!
丞相沒有軍權,卻有義務為軍隊提供糧草資保障,而這項工作,今後便主要由兵部負責!除此之外,兵部還要經營軍工企業,負責武生產製造的調配與管理!
另外,維持地方治安,也是閣的職責,沒有兵,如何做到?因此,兵部也負責統管地方巡捕力量和民兵鄉勇等,緝拿盜匪,維持社會治安!
如果遇到大規模的叛,靠巡捕力量無法彈時,閣可以請求皇帝出軍隊,屆時,軍隊與巡捕之間的協同配合,便由兵部統一指揮!
還有一個部門,也需要特殊解釋一下,那就是刑部!按理來講,刑部就是負責審案定罪和刑事訴訟的部門,問題是,現在漢國的司法權已經完全剝離了政權系統,本不歸閣管轄,刑部豈不是了閑散衙門,無事可做了么?
非也!雖然訴訟和審判的管轄權,已經劃分給了督察院和大理寺,但他們是司法部門,不是執法部門!刑部,雖然不再負責審案,卻要負責執法,比如:抓捕罪犯、打擊不法、管理監獄、勞改農場、戍邊囚徒等,以及關押戰犯的牢城營,都歸刑部管轄!
如此一來,六部的職責,也就齊全了,在丞相的領導下,各司其職!不過,細心的您,可能已經發現了,所謂“三院”當中,出現了一個理藩院,這個部門,又是幹什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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