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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_第288章 經濟與黨爭(二)首輔被劾(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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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高務實只能保證自己不會損公私,因為他志不在此,而且也無必要。錢是賺不完的,何況他已經足夠有錢了,如今的他對於賺錢本確實興趣不大,他想干點更“理想”的事。

然而,他不會不代表手底下的人也不會。京華各部雖然有很多產業幾乎都於壟斷市場或者接近壟斷市場的狀態,但京華實在太龐大了,所以也有很多部門都面臨競爭。這些部門想要“出績”,即便不敢直接違法,但有時候也會打邊球。

對於他們而言,事是這樣的:老爺確實給我們下達了很多令,通常我們也確實不敢違背,但這不代表我們就一點“手段”都不敢用了。

比如京華基建的人就可能對某地員說:“我家老爺說了,這款產品對於城市衛生有極大提高,可以大幅降低民眾染瘧疾、霍等症的概率。如今各地災四起,災後最易產生這些疫,府尊(縣尊)若能及時重修下水道,必能起到模範效應,屆時我家老爺得知,想必也是滿心欣的……”

以高務實如今的權勢、威與聖眷,這些府尊、縣尊們聽了這樣的推銷,會做何表示那還用問么?反正花的是朝廷的銀子、衙門的銀子,又不是他們自己的銀子,萬一高元輔真的關心這個事兒,自己當然是修得越早越好。

退一萬步說,就算元輔其實關心不過來,那也不打,至別鬧到別人都修了,偏我這裡沒修,那可就太“木秀於林”了,眼瞅着下一步就是“風必摧之”。何必呢!我這小胳膊細的,還能拗得過高元輔?修吧修吧,趕修。

想到這裡,高務實屬實有點頭疼。宰相門下四品,自己手底下的人有時候本不必搞什麼明目張胆的勾當,只要在聊天中把“我家老爺”提上兩句,多的是人會選擇“聞弦歌而知雅意”,而這事兒他高某人很可能完全不知

哪怕到了法治時代,人社會的這些問題也難免留,現在的高務實更不可能有辦法切割——無論他怎麼切割,京華是不是還姓高?

既然姓高,那不就結了,人家自問得罪不起的肯定還是會選擇隨大流——別人也修了,我就跟着修吧,免得被元輔盯上,到時候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面對“徇私”這一條,高務實對於前面幾個指責都還可以夷然不懼。比如私港問題,那個時候誰敢做這般大手筆的投資?只有他高務實知道開海之後大明的商品可以對外傾銷,搞港口必然大賺特賺。而在他把幾最適合做大做強的港口拿下來之後,其他人能夠新建的私港已經不可能超越這些早已型的大港了。

又比如京華商社壟斷馬市問題,他高務實一來進早,二來投大,三來盟友多。其他人再想進這個行當,首先就要面對京華商社和與其聯盟的靖難系勛貴集團,請問大明有多人夠這個資格、有這個實力?而且關鍵是,這不違法啊!

再說遼南鹽場……高務實都不想多看這個指責。遼南鹽場確實掛着我高務實的旗子,可皇上也是其中的大東,你李兵備這個調查工作做得實在忒不仔細了,我都替你一把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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