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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的北宋生活_第28章 慶州百姓俱知不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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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慶州百姓俱知不假,不過是昨天晚上才知的,焦用帶人救回百姓也不假,這兩年跟西夏人打仗,焦用救了不止一批百姓。

韓琦語氣放溫和道:“起來吧,那焦用倒是做了點好事,本問你,既要給他收斂骸,你又要見本何事?”

沒錯,陸寒同學一直跪着呢。

別人救了你全家命,報恩是應該的,報恩是好品行,無論怎樣,攔着人報恩就過分了,因此有點小出格也是能原諒的。

木子爬起來沒敢抬頭,隨便瞪着眼盯着上司看是不敬。低着頭問道:“小人想問問,我那恩公究竟犯了什麼罪過”。

韓琦道:“焦用醉酒對本不軌,其罪當誅”。不軌這詞厲害,殺人也是不軌,罵人也是不軌,拿鞭子人當然也是不軌,反正就是鬧事不給欽差大人面子。

木子右手一比劃,該你上場了,哥!

通判大人仗義,收錢辦事,起說道:“焦用當斬!”說完坐下了,說好的四個字,一個不多一個不,真講信用。

木子順勢答道:“恩公對大人不軌當然該殺,可小人聽說大人一直住在府衙,我那恩公連大人的面都沒見過,鬧事也只是酒後在客棧,這......”。

韓琦和知州眉擰到了一起,通判這句話說的時機不對啊,但你挑不出什麼病,韓琦說焦用不軌,通判說該殺,看似是通判大人在附和,但別忘了通判是幹嘛的,通判是一州二把手,專門設置了制衡知州的,他有直接呈報奏摺給皇帝和政事堂的權利,就是個打小報告的,通判天然就不能跟知州親近,而知州是韓琦的同年,所以通判今天坐在這裡的時機很微妙,大概意思就是你們說什麼我都同意,但我會打小報告。

韓琦當然不能說客棧里住着他的相好,開口說道:“本夜訪......”,話沒說完就被外面跑進來的侍衛打斷了,:“大人,衙前聚集了數千百姓,老居多”。

便

西

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