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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唐做帝師_第536章 部曲並非主家資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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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

部曲並非主家資產,其地位高於奴婢。

但部曲因為犯錯,被主家懲罰,甚至失手打死,卻並不會到懲罰。

唐律疏議規定,“主毆部曲至死者,......其有愆犯,而因決罰致死及過失殺之者,並無罪。”

也就是說,太原王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以及范盧氏這四家的部曲,只要他們扣上一個因過失而犯律法的罪名,被罰打死後,是完全不用擔負任何責任的,只需要去縣衙報備一下即可。

百騎司才查明東市行兇之人有四人,正在調查四位世家嫡子邊的部曲,就傳出這四家部曲,因為犯錯被杖斃這種事,就是傻瓜也明白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這種毫不留殺人滅口的手段,讓李忘憂覺得不寒而慄。

這些世家門閥,毫沒有將人命放在眼中!

即便是為他們世家效力的部曲,說給打死就給打死了。

這等心黑手辣的決斷,視人命為草芥的做法,是李忘憂無法理解與接的。

而李二的暴怒,則更多是因為自己被世家所戲耍。

如此這般毫無掩飾的杖斃四名部曲,分明就在嘲笑他這位大唐君王。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