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昏君_第870章 朱由檢不捨得把大明百姓給處理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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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明不主去招惹他們就已經是僥天之幸了。
在李中楷看來,這種活命的機會給了父母或者給了自己的子都是可以接的。
父母是養育之恩,將活命的機會讓給父母是盡孝,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事了。
子則是自己脈的延續,讓給子也是為了下一代考慮,也很正常。
至於妻子,當兩個人為了結髮夫妻的時候,就已經註定了生同衾,死同
只要不是蘇老坡式的用至深,陪着妻子共同赴死也就是了,何必非得將這個名額給了自己的妻子?
對於李中楷的疑問,科恩的回答也很簡單......
父母終究會老去,兒長大後終究會離開自己,真正陪自己到老的就只有自己的妻子。
既然相伴一生,那麼這個名額給了自己的妻子,不是很正常的事?
回到荷蘭之後,已經讀過很多大明書籍的科恩心裡明白。
大明之所以額外給了自己一個戶籍名額,不過是千金買馬骨而已!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自己出賣歐洲報的行為得到了大明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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