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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拉着崇禎南遷_第1227章 這邊的朱慈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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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讓小佃農“自願”出永佃權,着他們在契約上簽字畫押,那還不是輕飄的事?

而只要約書一簽。

失去了永佃權的佃農,就是把司打到朱慈烺這,也照樣得敗訴!

所以,哪怕在隆武元年,大明朝已經中興,但作為朱慈烺的基本盤,對一納糧政策貫徹得最徹底的這三省小民,實際上過得並不怎麼快活。

這就導致大量的佃農失去了田地,無地耕作後,為了無產者!

他們要麼報名移民北方(現在北方還是能吸納不的移民的,尤其是遼東,正在大量的招募移民)。

要麼下南洋。

如果這兩樣都不想的話。

那就只能進城,當牛哄哄的工人階級了!

不過這個工人階級也不太好當,這些進城到碼頭當卸貨工人的苦力們,就太好當,這一遇到活,就得搶着干!

要不然,就賺不到銀子!

這不是,一見有條洋船靠岸,好幾十號苦力就涌了上去,想搶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