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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九皇子:我在廢土封地崛起_第246章 土地新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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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虎山的覆滅,如同一場酣暢淋漓的春雨,洗去了籠罩在北嵐上空多年的匪患雲,也帶來了厚的“戰利品”——不僅僅是堆積如山的錢糧兵甲,更是周邊郡縣百姓的歸心與讚譽。然而,蕭辰深知,武力可以摧毀舊的秩序,卻無法憑空建立新的繁榮。剿匪所得,終是浮財;民心所向,才是基。而這基,在農耕為本的天下,首在土地。

陳、劉兩家及其附庸豪強被連拔起,留下的不僅僅是空虛的府庫和惶惶的人心,更有他們世代兼并、數量驚人的田產。初步清丈,僅這兩家及其主要黨羽名下的田、山林、水澤,便有近五萬畝之巨!這還不包括那些依附於他們的佃戶私下開墾、卻被豪強巧取豪奪的“田”。這些土地,大多集中在北嵐郡最為沃的平川河谷地帶,如今卻因主人覆滅、佃戶離散而大片荒蕪。

如何置這些土地,了北嵐郡當前最核心、也最敏的問題。按慣例,抄沒的逆產當歸府,或發賣,或賞賜功臣,或收為田租佃。但蕭辰不打算遵循慣例。

“北嵐地廣人稀,尤缺丁口勞力。然豪強佔田無數,百姓無立錐之地,或淪為佃戶,仰人鼻息;或流民,輾轉壑。此乃北嵐積弱之源,亦是國家。”書房,蕭辰對着沈妙、秦風、李靈韻等核心幕僚,闡述着他的理念,“今逆產抄沒,田地無主,正是革除積弊、收攏民心、恢復生產之良機。”

他面前攤開一卷嶄新的絹帛,上面是他親自擬定的《北嵐墾田令》草案。沈妙等人己經看過數遍,此刻依舊心起伏。這份政令,若推行下去,必將徹底改變北嵐郡的土地格局,甚至可能某些固的規則。

“王爺,此令……甚為大膽。”沈妙捻着鬍鬚,沉道,“將土地收歸‘郡府’所有,而非‘王府’或‘田’,此稱謂己別深意。‘計口授田’、‘軍功授田’并行,尤其軍功授田數量頗,足以讓將士用命。賦稅之低,前所未有,頭三年僅十五稅一,且可租借牛、……此誠為善政,必能吸引流民,鼓舞士氣。然……”

他頓了頓,看向蕭辰:“止土地私下買賣,只可繼承。此條,恐會招致非議。自古田產可易,乃民間常。此令一出,恐有‘與民爭利’、‘妨害民生’之議。且,如何防止豪強借他人之名,暗中兼并?”

秦風也道:“沈公所言甚是。還有,土地收歸郡府,按丁口分配,然丁口如何核定?流民湧,如何登記?原住民與外來者,如何平衡?其中細節,千頭萬緒,若置不當,恐生事端。”

李靈韻秀眉微蹙,補充道:“王爺,妾以為,授田之事,當優先考慮本地無地、地之貧戶,以及此次平中立功將士。流民雖可吸納,然需嚴加甄別,以免細混,或好逸惡勞之徒濫竽充數。且子是否計丁?妾觀流民之中,不乏孤寡子,若一概不計,恐失仁政本意。”

蕭辰認真聽着眾人的意見,心中早有計較。他這份《墾田令》,借鑒了歷史上諸多土地改革的經驗教訓,又結合了北嵐實際況,核心目的就是:打破土地兼并,恢復小農經濟,將農民牢牢束縛在土地上,同時以土地為紐帶,將軍隊、流民、本地百姓的利益與北嵐郡綁定在一起,形穩固的統治基礎。

“諸君所慮,皆有道理。”蕭辰手指輕輕敲擊着草案,“土地收歸郡府,非為與民爭利,恰是為民做主,防止土地再次集中於數豪強之手,重蹈覆轍。止買賣,但可繼承,便是確保耕者有其田,田有其主,避免因天災人禍、民間借貸而再次失地。此乃本之法。”

“至於丁口核定、土地分配細則,”蕭辰看向秦風,“此事由你主理,李主簿協助。即刻着手,重新編訂戶籍‘魚鱗冊’,清查現有丁口、田畝。無論原住民、流民、軍戶,凡願落戶北嵐、遵紀守法者,皆可登記。男子十六以上、六十以下為丁,子……亦計半丁,孤寡無助者,可酌授以量田畝,或由府組織從事紡織、養等業。軍功授田,另行造冊,功勛越大,授田越多,此乃激勵將士、穩固軍心之要務。”

調西

彿

便

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