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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我為陛下續命十二年_第142章 肅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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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朕的親生兒子,也不能例外。”

“兒臣遵旨。”

扶蘇躬應道,“兒臣己命韓慎,嚴格按照秦法與《平叛治罪律》,擬定判決,只懲首惡,不株連無辜,絕不搞連坐之法,累及無辜家眷。”

嬴政點了點頭,眼中閃過一讚許。

他知道,扶蘇的仁厚,從來不是弱,而是守住了大秦的民心,守住了華夏的本。

第二日,廷尉府的判決結果,正式呈到了前,也公示於宣政殿滿朝文武面前。

韓慎手持判決文書,字字清晰地宣讀:

“皇子胡亥,參與謀逆,勾結叛黨,意圖篡位,廢黜皇子份,貶為庶人,流放嶺南,終不得返回關中;

謀逆主犯嬴騰等七人,通敵叛國,策劃宮變,罪大惡極,削去所有爵位,抄沒家產,判腰斬,於咸鬧市行刑,以儆效尤;

其餘從犯十餘人,削去爵位,抄沒家產,判流放邊疆,終戍邊,不得赦免;

所有涉案死士、應,一律判斬首;

涉案人員的無辜家眷,一律不搞株連,既往不咎,保留其田產財,不得歧視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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