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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幕之下:振興男足_第6章 審訊結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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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吉的實名發文,如同推倒了第一張多米諾骨牌,引發了一系列連鎖反應。足協迅速而嚴厲的反應,特別是聯合公安、紀檢部門介的姿態,讓原本藏在“行業潛規則”下的魑魅魍魎,驟然暴在法律的強之下。

對中乙、中甲涉事俱樂部的調查迅速升級。起初,那些俱樂部負責人還試圖用慣常的伎倆搪塞——哭窮、裝傻、互相推諉,甚至暗示“水至清則無魚”。但當公安機關出示了初步掌握的銀行流水、秘的通訊記錄,以及關鍵證人(包括一些幡然醒悟或為求自保的球員、俱樂部財務人員)的證詞後,看似堅固的攻守同盟開始土崩瓦解。

審訊室的燈冰冷刺眼。一位涉案的俱樂部老闆,在強大的心理攻勢和確鑿證據面前,終於崩潰,涕淚加地開始代。他不僅承認了長期系統欠薪、脅迫球員簽署虛假工資單的事實,更出了一個猛料:為了在聯賽賽程安排、關鍵場次裁判選派、甚至是在聯賽准資格審查時獲得“關照”,他們曾多次向足協競賽部部長黃松“表示心意”。

“第一次……是幾年前了,通過中間人送的現金……後來了,就逢年過節‘走’……”嫌疑人眼神躲閃,聲音抖,“賽程集的時候,想調整一下主客場順序,方便球隊休整;保級關鍵戰前,希裁判能‘公平’一點,別太偏袒對手……這些,黃部長都能‘幫上忙’。”

隨着審訊的深,更多細節浮出水面,勾勒出黃松以權謀私的清晰路徑:

· 賽程安排的“藝”: 競賽部負責制定聯賽賽程,這看似是項繁瑣的技活,實則蘊含巨大權力。黃松可以利用職權,為關係好的俱樂部安排更有利的賽程(如連續主場、避開強敵後的休整期等),而對不“懂事”的俱樂部則刻意製造“魔鬼賽程”。

· 裁判指派的“玄機”: 雖然裁判選派有所謂程序,但作為競賽部部長,黃松對關鍵場次裁判人選擁有相當大的建議權和影響力。某些有特定執法傾向或易於“通”的裁判,會被安排到特定的比賽中。

· 准審查的“綠燈”: 每年聯賽開始前的俱樂部准審查,本是確保聯賽健康運行的關鍵環節。但在黃松這裡,卻了斂財的工。對於那些財務狀況糟糕、存在欠薪等問題的俱樂部,只要“打點”到位,他就可以在審查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其矇混過關。楊文吉所在俱樂部被迫簽署假工資單,正是為了應付這個審查,而黃松顯然是知的,甚至可能是默許乃至索賄的前提。

· 利益輸送的渠道: 賄賂並非總是簡單的現金易。更多時候,通過看似合法的商業合作、諮詢費、甚至是通過其親屬代持的公司進行利益輸送,手段蔽。

一份份沉甸甸的審訊筆錄和證據材料,被整理報告,送到了陳青安和唐龍的案頭。儘管早有心理準備,但看到如此、如此肆無忌憚的貪腐細節,兩人依然到震驚和憤怒。

“蛀蟲!徹頭徹尾的蛀蟲!”陳青安猛地一拍桌子,臉鐵青,“競賽部,聯賽運行的核心部門,竟然了他黃松的私人領地、提款機!這樣的聯賽,怎麼可能健康發展?球員的權益怎麼可能得到保障?公平競賽從何談起!”

唐龍默默地將一杯茶推到陳青安面前。他理解主席的憤怒,但此刻更需要冷靜。“主席,證據鏈已經比較完整了,公安那邊的意思是,可以收網了。黃松的問題,恐怕還不僅限於這些俱樂部老闆的供述,很可能牽涉更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