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600兩買一個縣令_第10章 下定決心(2)
“劉飛是吧?”李主事把委任狀扔給他,語氣敷衍,“萬山縣那地方,你也知道,不好待。到了任上,好好當差,別給我惹麻煩。對了,這是你的服,自己拿好。”
旁邊的小廝遞過來一套七品服,深藍的袍子,前綉着鸂鶒補子,只是補子的線有些褪,袖口還沾着塊不起眼的污漬,一看就是之前用過的舊。
劉飛接過委任狀和服,手指着那張糙的紙,上面的字跡歪歪扭扭,印更是模糊不清,幾乎看不清字樣。他心裡一陣荒謬,在現代,他只是個擺攤賣玻璃製品的小販,每天為了房租發愁;可現在,僅僅用600兩銀子,還有一件玻璃果盤,他就了大明朝的七品縣令,手裡握着一份蓋着“印”的委任狀。
這一切,像一場荒誕的夢。
從李主事的宅院出來,夜已經籠罩了府城。周啟年拿着劉飛給的二兩辛苦費,眉開眼笑地告辭離開。劉飛一個人站在陌生的街道上,手裡攥着委任狀和服,心裡五味雜陳。
有荒謬,有不安,還有一難以言喻的期待。
荒謬的是,一場穿越,讓他從現代社會的底層,變了古代的“朝廷命”,這中間的落差,讓他一時難以適應;不安的是,萬山縣的窮山惡水、盜匪橫行,還有前任縣令的悲慘遭遇,都在提醒他前路兇險;可期待也同樣真切,他終於有了一個合法的份,一個在世里立足的“殼”,哪怕這個“殼”看起來如此脆弱,卻給了他一活下去、甚至活得更好的可能。
他低頭看了看手裡的委任狀,上面“萬山縣令”四個字雖然寫得潦草,卻像是一道,刺破了他穿越以來的迷茫和恐懼。
沒有時間猶豫了。
劉飛深吸一口氣,把委任狀和服小心地揣進懷裡,轉往城外走去。他要儘快趕回破廟,帶上自己的三車和剩下的玻璃製品,前往萬山縣。
那座在別人眼裡的“絕地”,即將為他在明末世里的第一個戰場。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麼,但他已經下定決心,不管多難,都要在萬山縣站穩腳跟,活下去,並且要活得像個人樣。
夜漸深,劉飛的影消失在府城的街道盡頭,腳步堅定,再也沒有回頭。